发文日期: 2019-01-28
生效日期: 2019-01-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规范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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