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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6]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6]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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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5大类41个事项纳入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其中:税务登记类3项事项、税务认定类14项事项、申报纳税类18项事项、优惠办理类3项事项、宣传咨询类3项事项。具体通办业务事项详见附件1。二、省内通办的方式纳税人办理省内通办业务事项,可采取以下方式办理:(一)网上办理纳税人网上办理省内通办业务可通过河南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目前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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