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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 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 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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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                             201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 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全面推开营
    责任编辑:haoqiu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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