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现就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二、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其他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
    责任编辑:mengyue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