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3-06
生效日期: 2009-04-03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促进我国外贸出口健康发展,优化退税服务,经研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简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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