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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关于中央公益性单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122号 

    财政部 关于中央公益性单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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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现就中央公益性单位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捐赠票据启用准备工作   按照财综[2010]112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7月1日
    责任编辑:haoqiu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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