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05
生效日期: 2006-12-0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本文自2017年1月22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推进依法行 政,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5〕1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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