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4-09-11
生效日期: 2004-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是经2004年9月1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由2004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20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四年九月十九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第二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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