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了适应稀土行业发展和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现将稀土企业等纳入增值税汉字防伪项目管理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停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  二、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稀土企业”)销售稀土产品或提供稀土应税劳务、服务的,应当通过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稀土专用发票;销售非稀土产品或提供非稀土应税劳务、服务的,不
    责任编辑:mengyue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