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6-15
生效日期: 2018-06-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规范我省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解决征纳双方对计税价格的异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修订了《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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