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8-03
生效日期: 2018-08-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成立以前的省税务部门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清理,共有31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需全文失效废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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