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2-02
生效日期: 2011-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有关最惠国税率。 1.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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