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6-15
生效日期: 2018-06-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办税“零门槛”,为新办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7〕56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北省税务局”)决定依托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办纳税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多证合一”或办理“两证整合”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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