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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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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以下简称“代开发票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代开发票专用章使用范围税务机关依照法规、规章及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销售方申请代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根据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作为销售方申请代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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