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9-26
生效日期: 2018-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6〕276号)和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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