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12-25
生效日期: 2019-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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