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4-06-29
生效日期: 2004-07-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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