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10-25
生效日期: 2019-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现予发布。 本公告所称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并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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