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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9-30
生效日期: 2018-01-01
发文机关: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取水管理、节约用水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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