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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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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经国务院批准,我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产业指导目录》),自2005年12月2日起执行。现就执行《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产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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