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11-27
生效日期: 2014-11-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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