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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7〕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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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第一条  
    责任编辑:f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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