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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08-04-24
生效日期: 2008-07-01
发文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08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 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康复 第三章 教育 第四章 劳动
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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