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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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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企业重组改制,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现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重组改制过程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过程中,对中信集团无偿转移到中信有限的房地产,以及中信集团无偿转移
    责任编辑:zha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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