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07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
    责任编辑:zhangxue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