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06-28
生效日期: 2017-07-2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部分废止,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18年第18号),本文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自2018年7月28日起实施
2、失效/废止,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27号),自2019年7月30日起本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废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商务部部长:钟 山2017年6月28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鼓励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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