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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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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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