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告机关为县以上(含县)税务局。 &
    责任编辑:mengyue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