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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12〕61号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1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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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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