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5-16
生效日期: 2018-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2007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同时废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肖亚庆财政部部长 刘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