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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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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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