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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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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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