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0-12
生效日期: 2017-10-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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