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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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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是为了加强农产品进项税额管理,完善农产品增值税征扣税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该办法的推行将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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