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3-14
生效日期: 2016-03-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等文件规定,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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