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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国税征科〔2012〕1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国税征科〔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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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地税票证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2012年第3号)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并发票基本内容  (一)国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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