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3-28
生效日期: 2012-03-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地税票证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2012年第3号)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并发票基本内容 (一)国税普通发票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