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11-01
生效日期: 2012-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市地税票证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国税征科〔2012〕10号)精神,并按照年初市局行政信用等级管理要求,决定今年11月至12月间组织各分局进行发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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