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2-25
生效日期: 2017-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有关规定,现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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