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04-12
生效日期: 2006-04-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接此通知后,应就相关文书进行清理;除发票领购簿和延期缴纳税款文书外,其他凡与总局统一的税收执法文书式样和标准不一致的,应自2006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 二、发票领购簿仍按照《关于全省统一更换新版〈发票领购簿〉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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