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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10〕74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1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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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税收管理,推动反避税调查和特别纳税调整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有关要求,现对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资料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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