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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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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现就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的更名与创新  (一)将“外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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