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4-06
生效日期: 2007-05-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规范子午线轮胎消费税免税管理,不断提高汽车轮胎消费税征管水平,省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子午线轮胎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子午线轮胎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子午线轮胎消费税免税管理,不断提高汽车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