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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7〕97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7〕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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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鲁国税函[2004]397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市上报材料、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总结,以及2006年度免税饲料企业检测数量、免税饲料产品检测数量等情况,经省局研究决定,确定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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