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1-22
生效日期: 2010-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电力事业的发展,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同时兼顾各市的收入利益,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的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省局决定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增值税申报缴纳方式调整如下: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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