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12
生效日期: 2010-10-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加强新形势下个体双定业户的税源监控管理与服务,不断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体双定业户的税源监控管理,不断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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