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30
生效日期: 2005-04-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1号)规定,对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同时实行入会管理。为了规范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管理制度,提高备案、入会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管理制度及需报送的有关资料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备案管理的范围 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入会管理分为执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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