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11〕1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11〕1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附件:《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税务文书式样目录表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责任编辑:mengyue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