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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1〕50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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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省局决定组织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参加此次自查的企业有: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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