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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4〕34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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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快我省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提高诚信纳税意识,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层次,增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税收环境,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省委省府关于建设“诚信山东”的规定和要求,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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