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05-31
生效日期: 2013-05-3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以下称22号令)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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